7月21日,楊穎與上海凱明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楊穎訴稱,在未經過原告同意的情況下,被告在其公眾號文章中擅自使用原告照片進行商業宣傳,配有廣告語,被告發布文章的目的在于利用影視明星的影響力和商業價值吸引公眾關注,以達到促進品牌宣傳的效果,涉嫌侵犯原告的肖像權。
法院認為,被告將印制有原告肖像的產品包裝、海報,以及使用原告姓名時使用“攜手助力”字樣,系以原告的肖像、姓名進行宣傳,已構成對原告肖像權、姓名權的侵害。最終,法院判決凱明口腔門診部在其公眾號向楊穎賠禮道歉,并賠償楊穎損失2.4萬元。
體育 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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